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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严禁以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中小学招生依据

2020-03-18 11:43:04 投稿人 : haixia002 围观 : 30948 次 0 评论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方梦宇)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3月16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明确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有关工作和政策。

  《通知》要求,安徽将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特长生。

  安徽同时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要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同时安徽明确下一步将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

  普通高中招生方面,安徽明确将保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继续按照不低于当地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严禁各地各校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范围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同一地市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对于特殊类型招生,安徽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同时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班”等招生行为,纳入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本校或同层次学校普通班级。

  高校附属中小学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入学工作统一管理。

  对于特殊群体,安徽要求要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同时,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2020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根据学生成绩,由当地教育部门在同批次录取中予以一定照顾。

来源:搜狐网

原文链接:https://www.sohu.com/a/380860106_243614?scm=1002.280027.0.0-0&spm=smpc.ch25.fd-news.76.1584499336705DMJot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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